依据第一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正式签署的《增资协议》,抚钢集团以持有的本公司56.62%的国有法人股作价82,664万元向辽特集团出资,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现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予以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