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实施建设模具钢替代进口技改工程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市分行申请19,800万元人民币贷款,公司控股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其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002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证券质押登记。质押股数为12,0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0.25%,质押期限从2002年10月9日起分为五期:到2005年7月25日1,900万股、2006年8月25日2,500万股、2007年9月25日3,200万股、2008年7月25日1,900万股、2008年9月25日2,500万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02年8月20日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建设模具钢替代进口技改工程项目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