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依据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的“债转股协议”,原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由4家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于2002年9月20日在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2104011132172),公司名称仍为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74691万元。其中,抚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10945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6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出资28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3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256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70%,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1098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0%。新成立的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性质和持股数量未变。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