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1年12 月21日在公司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祥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监事会认为,宋利明、孟庆国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二人为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所作的补充修改符合《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是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监事会提议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所作的决议。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