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轻公司");
    ●本次担保数额:3,000万元人民币,为首次为其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东轻公司建立向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互保关系,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次担保发生后,由本公司为东轻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额度的担保责任,东轻公司也同意为本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额度的担保责任,控制在双方的互保额度内。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5年12月19日,本公司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同年12月28日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与东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本次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轻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4日,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98万元,法定代表人:赫崇富。经营范围为铝镁加工、铝制品、铝制品设备制造及安装等。截止2005年11月30日,东轻公司总资产为262,781万元,负债合计142,518万元,净资产120,2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主营业务收入126,827万元,净利润4,35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东轻公司互保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一年,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保证范围为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等相关费用。
    四、提供担保的目的
    本公司本次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公司对东轻公司的资信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该公司被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评为2005年度A级信用等级企业。公司认为,东轻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其建立互相对等的担保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东轻公司的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为东轻公司提供担保风险不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05年9月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03%。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东北轻合金有限公司信用等级证明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