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10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董事刘启亮先生因辞职未参加会议,实际参加表决7名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刘启亮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同意刘启亮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增补、聘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同意滕力宏先生辞去董事的请求,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聘任刘伟先生、陈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洪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解聘、增补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候选人的推荐、提名、选举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为此,同意上述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5日
    附:公司董事候选人、总经理简历:
    刘伟先生,1966年1月生人,大连理工大学毕业,MBA,中共党员,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钢厂煤气车间技术员、主任、党支部书记,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处副处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总经理。现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洪波先生,1952年8月生人,毕业于中国统计学院,大专学历,工程师。1969年参加工作,曾任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动处区域管理员,技改处施工室主任,大连朋大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经理、大连通力房改公司工程部经理,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钢制品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副部长、生产副总调度长,副总工程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