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85号文核准。2003年12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摘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配股说明书全文。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公司于2003年12月29日和2004年1月5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再次做以下提示: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79元。
    2、配售对象:2003年12月26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配股比例和数量:以200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4,391,411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即以目前总股本213,708,83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30769股的比例配售,应配售股份为49,317,423股。本公司全体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且不转让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2,950,000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额为22,950,000股。
    4、股权登记日:2003年12月26日。
    5、除权交易日:2003年12月29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3年12月29日上午开盘起至2004年1月12日下午收盘结束(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7、缴款地点及办法
    在缴款期内,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在股票指定交易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凯诺配股”申报单,交易代码“700398”,每股价格为6.79元;配股数量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凯诺科技”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230769),不足一股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
    8、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由本次配股的承销团按承销协议包销。
    9、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公司将另行公告。
    2003年1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配股说明书全文,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在做出认购配股的决定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