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 年4月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长刘国清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讨论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讨论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3、讨论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0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讨论通过了《200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7、讨论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8、讨论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0、讨论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11、监事会在审议《关于为无锡安源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时,由于五位监事均投弃权票,造成该项议案未获监事会通过。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附件反担保合同的条款内容反映不出被担保人能够提供有效的资产反担保,所以监事会对此议案谨作出弃权表决。
    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就本次会议及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二)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审查了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四)公司2004年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交易条件坚持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2004年公司资产置换及收购资产交易价格能按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符合双方的需要。
    (五)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