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9日上午9:00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绍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为一年(自申请批准之日起):
    (1)深圳市商业银行授信额度:15000万元
    (2)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授信额度:30000万元
    在授信额度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另行补充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设立分支机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司。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