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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18日上午9:00在江西省萍乡市昭萍东路3号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权数1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大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4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规定,涉及本次交易的持有135,056,688股的关联方股东未参与表决,故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票总数为4,943,312股。
    大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943,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大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4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海青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