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2日上午9:00在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号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5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36,469,0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6,469,0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3%,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东代理人)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徐绍芳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同意李良仕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同意包世芬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同意彭志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同意何立红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同意李松隐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同意刘建高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同意史忠良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同意曾纪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同意王芸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1、同意李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同意贺丰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同意陈宜男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大会表决结果为: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