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9 日在贵阳盘江大 厦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5130万股,占股 本总额37130万股的67.6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由 董事长郑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大会以记名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报告和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13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 0股;反对0 股。
    二、审议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13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 0股;反对0 股。
    三、审议200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200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2513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 0股;反对0 股。
    四、审议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0年 1-9 月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由发起人股东进行分配,2000年9月30 日以后的可分配利润由 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以后的新老股东共享。经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公司2000年1月1日-9月30日可供分配利润29545134.68元。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54513.47元,按5%提 取法定公益金1477256.73元后,公司2000年1-9月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113364.48 元,该利润归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享有,以2000年9月30日的总股本251300000股为基 数,每10 股派发 0. 999 元现金的方式向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派发, 合计派发现金 25113364.48元。
    2、2000年末公司帐面未分配利润11550539.92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并由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同意2513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 0股;反对0 股。
    五、审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2513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 0股;反对0 股。
    六、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2513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 0股;反对0 股。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同意2513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 0股;反对0 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王冬艳律师出席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