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01年5月21 日在贵州省 红果经济开发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1人委 托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利兴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2000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认为:
    1、2000年度,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并且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从 会议通知、会议召集和议项表决审议等情况均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各次会议所作 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2、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努力 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行为。
    3、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允,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00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意见是公正 合理的。在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执行的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