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4日上午在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第四层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141,529,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7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3名参加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41,529,85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二、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大会以141,529,85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三、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41,529,85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四、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以141,529,85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五、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会以141,529,85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1,173,435.3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17,343.53元和5%的公益金558,671.77元后,加上2002年末的未分配利润89,596,545.72元,实际可分配利润99,093,965.72元,资本公积金101,097,221.14元。公司2003年度不分配现金和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相应变更手续。
    大会以141,529,85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中伟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二 O O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