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七名,董事长杨树坪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总经理李胜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杨树源先生因身体原因请假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杨树葵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李胜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议案一《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转让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以不低于1,755,000元的价格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剩余的30%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转让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