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4月19日中午12:00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吴国鸿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议案一《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03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勤勉尽职,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必要和合理的;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议案二《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议案三《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议案四《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计提公司2003年度有关准备金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全额冲回小观园欠款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冲回花园新村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冲回嘉盛大厦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