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中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八名,独立董事罗国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宋献中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受让广州市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杨树源予以回避表决。详见关联交易公告(临2003-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收购广州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收购广州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就此次收购出具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广州东华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广州东华实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截至2003年10月30日止,市场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94.80万元。主营业务为铺位出租,销售、农副产品、百货、粮油及制品、副食品、其它食品(持食品卫生证经营)。因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广州东华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在经营上一直都处于微利,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市场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回笼资金用于公司今后的发展。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公司的净资产值作为定价基础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负责此次转让的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