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8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鸿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五羊新城支行借款3000万元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