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本公司在建项目的建设进程和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本公司2002年7月19日及之前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2002年7月19日签订的资金借款合同
    1、借款金额及提款计划:工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一次性提取借款。
    2、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02年7月19日起至2003年7月18日止。
    3、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4.425‰;
    4、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二、2002年7月18日之前签订的三笔资金借款合同的情况
    本公司于2002年6月21日和7月17日及7月18日分别与工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签订了2000万元、500万元、1500万元的资金借款合同,期限均为一年,月利率均为4.425‰,均为信用担保。
    截至2002年7月19日止,公司向工行五羊新城支行共借款19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