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本公司在建项目的建设进程和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本公司2002年6月12 日和5月3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五羊新城支行签订3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借 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2002年6月12日签订的资金借款合同
    1、借款金额及提款计划:工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一次性提取借款。
    2、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02年6月12日起至2003年6月8日止。
    3、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4.425‰
    4、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二、2002年5月31日签订的资金借款合同
    1、借款余额及提款计划:工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一次性提取借款。
    2、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02年5月31日起至2003年5月30日止。
    3、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4.425%。
    4、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