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本公司在建项目的建设进程和增加公司的流通资金,本公司2002年5月2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五羊新城支行签订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及提款计划:工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一次性提取借款。
    二、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02年5月23日起至2003年5月20日止。
    三、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4.425‰。
    四、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001年8月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五羊支行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公司获得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相关公告刊登于2001年8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截至2002年5月27日,公司向工行五羊新城支行共借款11,000万元。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