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7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06年12月27日上午9:00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宪沙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市“夏茅地块”建筑物及其土地权益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形成监事会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监事会认为在此项关联交易中,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司在此次关联交易中聘请了具有相关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