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2年4月1日上午1030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五名,实到五名, 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管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陈鸿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49,374,387.45元, 根 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37,438.74元,提取5% 的法 定公益金2,468,719.37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30,003,694.82元,减除 2001年中期已分配110,000,000.00元,实际200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1, 971 ,924.16元,2001年度资本公积金为104,071,547.24元。鉴于2001年中期公司进行了 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决定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不分红不派发现金, 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01年中期已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的利润 分配方案与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预计的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相符。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预计在2002年度分配利润1次;
    2、公司2002年度实现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后,预计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2001年未分配利润预计用于2002 年度 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0%;
    3、利润分配主要采取派发现金的形式;
    4、公司预计在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以上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
    整,具体实施时,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东山信托投资公司增加计提减值准备的决定》;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及相应调整的决定》;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盘盈盘亏、存货挂帐多年的往来款的处理决定》;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取经营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的方案》。以上一、三、四、 五项尚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公告。 七、八、九项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