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2月12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05年12月22日上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六名,董事杨树源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林毅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献中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罗国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
    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销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议案》。由于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曾于2005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在广东省的佛山市设立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便于公司在佛山市开展代理销售标牌陶瓷的业务。现因本公司与广东标牌陶瓷有限公司签定的独家总代理"标牌"陶瓷产品的框架协议已到期,本公司在佛山的代理业务也已基本完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建议注销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理佛山分公司注销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