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5日中午12:00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吴国鸿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吴国鸿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刘耀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耀庭,男,53岁,大学本科学历。1977年至1985年先后任广州铁路局设计院技术员、工程师、办公室主任、电讯处科长。1991年至1994年在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任物业公司副经理,1995至1998年,任深圳市衡峰房地产公司副经理,1999年至2004年任广州铁路勘测设计研究院办公室主任。2004年4月至今担任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