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已刊登在2004年5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6月7日正式核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住所由“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三十层,邮政编码510600”变更为“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邮政编码510600”。
    2、公司章程变更内容中公司住所见上述第1点,其他变更条款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