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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8日在山西大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8,37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18%,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产生了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会议以记名和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投票表决,选举杜文广、汤子强、兰旭、闫海琴、陈兴国、闫广发、张高勇、冯子标、孙建中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张高勇、冯子标、孙建中为独立董事。具体得票如下:
    杜文广: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汤子强: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兰旭: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闫海琴: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陈兴国: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闫广发: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张高勇: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冯子标: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孙建中: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二、选举产生了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会议对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投票表决,选举杨世春、谈鸿财、贺金成3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得票如下:
    杨世春: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谈鸿财: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贺金成:得票48,370,200票,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特此公告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