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 年4 月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到监事5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世春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如下: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均合法。目前,公司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3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友邦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同太工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行为是实事求是、客观的,转让程序合法、有效,转让价格客观、公正、公平,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2003 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合理,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如下: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如下: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如下: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 年4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