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已委托保荐机构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本公司将在近期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