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6月7日上午 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有1 名董事因其它公务未 能出席会议,并委托张泾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张泾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便于公司在技术、人才、资金上的统一管理, 公司决定成立金瑞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万吨高纯电解金 属锰项目的建设,厂址选在贵州省铜仁地区。该项目总投资4813万元 ,项目建设期1 年,项目达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11500万元。该项目已经国家冶金局冶发(2000 ) 265号文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泰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以相应资金在泰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委托的议案》。
    公司原拟投资参股泰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证 券公司参与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的通知》的要求, 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参股风险 投资公司间接进行风险投资, 故此泰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发起人投资资金 无法到位,公司决定退出泰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以相应资产委托泰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进行资产托管,主要内容如下:
    ①委托金额:人民币3030万元
    ②委托期限:一年,自资金到位之日起开始计算
    ③收益分配:若年收益率为0~9%,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收取管理费;若年收益率 超过9%,超出部分收益归受托方所有。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决定联合香港立港公司、原东跃公司职工持股委员会,以现金出资的方式, 共同发起设立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金瑞公司投资1200万元,占金泰公司总股份的60%。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