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6日在公司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七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667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1%。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晓梅主持,除董事周志良和董事李效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会议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大会经到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王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667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改公司营业执照内容的议案》。
    公司经营范围更改为:金属材料及制品、超硬材料及制品、电子材料及制品、机电产品及设备、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品仅限硫酸并由分支机构凭证经营,不含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矿产品的开采(凭本企业许可证)、生产、加工、销售;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该项议案667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项议案667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项议案667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667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聘请的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的康笃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