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4月25 日 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9日(星期三)
    股权除息日:2001年5月10日
    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15日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每股税后红利金额:0.08元
    红利发放年度:2000年度
    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派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社会流通股和国家股的现金红 利,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一个交易日,登记公司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 东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 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 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 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对非流通社会法人股和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派发。
    四、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35号
    咨询电话:(0513)351796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