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张克勤先生已辞去监事会召集人及监事职务,未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原第二十六条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02年3月24日起实行。
    修改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02年3月24日起实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200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在200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下述临时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