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蔡建国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关于承接履行原南通江源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的议案》。
    原南通江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源热电”)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12月30日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受托投资管理协议书,委托申银万国管理江源热电筹建期间的3000万元闲置资金(以上委托理财情况我公司已于2003年3月25日在公司2002年年报重要事项第六条中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进行了披露)。江源热电股东会于2003年6月6日通过了关于由我公司受让其他股东在江源热电的出资并注销江源热电法人资格的决议(以上出资转让事项我公司已通过2003年6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在关联交易公告中进行了披露)。鉴于江源热电法人资格注销手续已于2003年6月27日办理完毕,且委托理财协议已经执行了半年多,为了减少江源热电单方违约给委托理财收益带来的损失,维护股东利益,会议同意我公司继续履行原江源热电与申银万国签订的为期一年的受托投资管理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