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5日在南通文峰饭店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蔡建国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296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陈育芳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03年工作计划》。
    二、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09,257.90元。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160,925.79元、按10%计提法定公益金3,160,925.79元,不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87,406.32元,加上2001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36,648,009.3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935,415.70元。
    会议决定以2002年度末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可分配利润共计支出9,000,000.00元,剩余52,935,415.70元全部结转2003年度。
    经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2年度末资本公积金为202,407,306.26元。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会议决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存资本公积金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五、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情况,预计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分配次数:本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不超过两次。
    2、分配比例: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用于红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2003年末滚存未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净利润20%的比例进行分配。
    3、分配形式:本公司拟以现金或送红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分配办法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公司情况,预计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政策为:
    本公司是否采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如果进行转增,则转增的次数不超过一次,每10股转增不超过5股。
    六、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详见2003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七、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续聘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八、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股项目(200吨精喹禾灵/年)剩余资金用途的议案》(详见2003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九、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程恒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十、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增选汤银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十一、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02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会议以12960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八批国债″吡啶类杀虫剂及配套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详见2003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OO二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