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23日在南通文峰饭店召开了监事会,会议由张克勤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度的工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履行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年度公司各位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忠实地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上海万隆众天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项目情况
    公司于2002年4月26日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年产2百吨乙虫脒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5千吨种衣剂技术改造项目"中尚未投入使用的7972.64万元变更用途,改为实施公司"热电分厂技改项目"和"草甘膦技改项目"。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可以使募集资金尽快发挥出应有的效益,加快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报告期内,根据2002年12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出资1557.22万元人民币受让南通树脂有限公司股权。监事会认为本次受让的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定价客观、公允、合理。
    5、本年度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检查,认为能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出现损害公司和个别股东权益的现象。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