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9日在福建省龙岩市 登高路213号嘉源大酒店会议中心举行,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 东共14人,代表股份101173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8%。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由福州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方斌律师见证。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4人,代 表股份10117355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14人, 代表股份10117355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4人,代表股 份10117355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人,代表 股份10117355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利润总 额30191149.29元,净利润19581733.1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 法定公积 金计1958173.31元,提取6%法定公益金计1174903.9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6448655.81元,上年度无结转未分配利润,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16448655 .81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以2000年度末总股本167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6元 含税 ,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共计10020000.00元;余6428655.81 元待下一年度分配。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4人,代 表股份10117355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从2001年度开始按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提取职工奖 励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人,代表股份101173555股, 占出席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人,代表股份101173555股, 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