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0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闽南大厦举行,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余莲凤女士委托董事黄炜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详见网站:http://www.sse.com.cn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