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9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闽南大厦举行,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检查办法》,对中国证监会福州特派员办事处下发的《关于限期整改的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上市以来实际运作情况,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已逐条落实,现一致审议通过《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人事变动的议案
    因公司高管人员任期届满,现公司董事会聘任:
    1、吴京荣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2、黄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冯婉如女士、张原先生、王焕章先生、林明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郭俊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5、余莲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个人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正积极参与有关脱硫项目的招投标,由于脱硫工程项目金额较大,工程资金需求量大,一个湿法脱硫项目需资金1-2亿元,一个干法脱硫项目需资金5000万元-1亿元,付款方式为1:8:1付款。鉴于上述原因,同意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浦东支行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
    四、审议通过公司为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浦东支行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目前该项担保尚未实施,公司今后将根据实际所实施的担保事项给予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9日
    高管个人简历:
    1、吴京荣先生,41岁,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院讲师,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品贸易办公室正团职参谋,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公司第二、三届董事。
    2、黄炜先生,39岁,大专学历,高工,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厂长助理,福建龙净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电除尘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委员。
    3、冯婉如女士,31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公司第二、三届董事。
    4、张原先生,39岁,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龙净企业集团公司营销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5、林明星先生,53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龙岩钢铁厂副科长,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第一副厂长,福建龙净企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一、三届监事会召集人。
    6、王焕章,男41岁,中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电除尘厂厂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
    7、郭俊先生,47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研究所副所长,福建龙净企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开发一部部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公司第一、二、三届监事。
    8、余莲凤,女,29岁,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新纪元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主任会计,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