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11月8日在厦门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是于2006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安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以同意3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亚萌置业有限公司93.47%股权转让予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3,085.8万元。
    二、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亚萌置业有限公司6.53%股权转让予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914.2万元。
    三、同意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亚萌公司归还本公司投入亚萌公司的全部款项,福建东正对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四、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与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全部条款。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