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4月9 日召开的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予以实施.现将有关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红利0.60元 含税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因此个 人股东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现金0.48元.
    二、分红派息实施内容:
股权登记日: 2001年5月21日 星期一除息日: 2001年5月22日 星期二
红利发放日: 2001年5月30日 星期三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6元
每股税后红利金额:0.048元
红利发放年度: 2000年
    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2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 、持有非流通股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 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将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现金 红利发放日前第一个交易日, 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税后现金红利金额通过 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 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 经登记公司确认后, 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足额划付给被指定 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四、咨询电话:0597—2210288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