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提供烟气脱硫设备的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现将合同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本公司为徐州发电有限公司#7、8炉2×220MW燃煤机组工程提供烟气脱硫设备(两炉一塔);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198.94万元;工程范围:脱硫岛完整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合同工期:2006年1-4月投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