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西安矿山机械厂的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资 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 法, 对西安矿山机械厂拟出资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西矿环保有 限责任公司”之目的而涉及的西安矿山机械厂电除尘器分厂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 估工作。
    评估目的:为了满足西安矿山机械厂拟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之需要。
    评估基准日:2001年3月31日。
    评估范围和对象:西安矿山机械厂列入投资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 包括流动资 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
    评估方法:以被评估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根据评估目的,采用重 置成本法确定企业拟投入的资产、负债的评估值。
    评估原则: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 科学性的工作原 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操作性原则。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 市场调查与询证、评估计算,得出如下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3月31日, 西安矿 山机械厂列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评估结果为:资产帐面值52404045.88元,调 整后帐面值52404045.88元,评估值52507045.28元,增值102999.40元,增值率0.20%; 负债帐面值47504045.88元,调整后帐面值47504045.88元,评估值47504045.88 元; 净资产帐面值4900000.00元,调整后帐面值4900000.00元,评估值500999.40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提出日期为2001年4月25日。按现行有关规定,本评估结果自 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评估结果有效期为2001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0 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仅供西安矿山机械厂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之评估目的使用, 并 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西安矿山机械厂所 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以上内容摘自西正衡评报字[2001]07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 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华锋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 旭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赫旭辉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01年3月31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西安矿山机械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A B
流动资产 1 3,218.28 3,344.55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1,078.26 1,078.26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筑物 5 702.19 702.19
设备 6 376.06 376.06
无形资产 7 943.86 817.60
其中:土地使用权8 948.86 817.60
其他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5,240.40 5,240.40
流动负债 11 4,460.40 4,460.40
长期负债 12 290.00 290.00
负债总计 13 4,750.40 4,750.40
净资产 14 490.00 490.00
项目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3,270.07 -74.48 -2.23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1,163.03 84.78 7.86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筑物 5 753.69 51.49 7.33
设备 6 409.35 33.29 8.85
无形资产 7 817.60
其中:土地使用权8 817.60
其他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5,250.70 10.30 0.20
流动负债 11 4,460.40
长期负债 12 290.00
负债总计 13 4,750.40
净资产 14 500.30 10.30 2.10
    
评估机构:西安正衡矿山机械厂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桑中胜
    法定代表人:雷华锋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高旭 赫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