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1.5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每10股转增3.5股;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一、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7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
    1、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4514.10万元,净利润4073.7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3.7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97.83万元,减去2005年度分配的股利2970万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07.83万元。
    决定以2006年末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5股,用资本公积转增股份3.5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80.00万元,剩余7257.83万元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送股和转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从19800万股,增加为29700万股。
    2、发放年份: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对于无限售条件和有限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0.75元;对于无限售条件和有限售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1元。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1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一)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办法:
    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持股数,按照10送1.5股,资本公积转增3.5股的比例,自动于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9904.050 4952.025 14856.075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9895.950 4947.975 14843.925 股份合计 19800.000 9900.000 29700.000
    七、摊薄后每股收益:
    本次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29700万股计算的2006年度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137元。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5-7016161
    联系传真:0575-7032163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1.5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每10股转增3.5股;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一、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7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
    1、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4514.10万元,净利润4073.7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3.7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97.83万元,减去2005年度分配的股利2970万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07.83万元。
    决定以2006年末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5股,用资本公积转增股份3.5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80.00万元,剩余7257.83万元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送股和转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从19800万股,增加为29700万股。
    2、发放年份: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对于无限售条件和有限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0.75元;对于无限售条件和有限售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1元。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1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一)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办法:
    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持股数,按照10送1.5股,资本公积转增3.5股的比例,自动于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9904.050 4952.025 14856.075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9895.950 4947.975 14843.925
    股份合计 19800.000 9900.000 29700.000
    七、摊薄后每股收益:
    本次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29700万股计算的2006年度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137元。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5-7016161
    联系传真:0575-7032163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