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22日在浙江省诸暨市西子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名,代表股份6678.60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3%,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小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吕小奎、刘振辉、姚汉军、袁承鹏、杨晓星、彭齐放、张建良、张中木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孙优贤、胡一平、何力民、张浒平、钱吉寿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项议案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均获6678.6062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姜益民、尹小娟、俞美霞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项议案提名的监事、独立董事均获6678.6062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另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吴志标、蒋先定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长吕小奎先生基本年薪的议案》: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6678.606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海越股份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