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4 月23 日下午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国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益民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200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2003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03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日常的考察了解等多种监督形式,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加强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部门的岗位责任制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不定期审阅公司财务资料。通过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监事会还对2003 年度财务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真实合法的。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200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平黎一级公路嘉善段增加投资1361 万元。对皇冠加油中心投资336 万元进行改造。这些投资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诸暨市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公司采购成品油,向诸暨市海越东海联营越都加油站销售成品油,从而形成了成品油购销方面关联交易。2003 年度关联交易共发生规模为9688.73 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根据国家对油品经销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体现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