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5日收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函》,函告该公司股东浙江经协集团有限公司因企业改制的原因,将其持有的48.45%股权协议转让给吕小奎等九名自然人,并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工商登记注册为: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诸暨市财政局占51.55%,吕小奎占14.22 %、袁承鹏占6.46%、姚汉军占6.46%、杨晓星占6.46%、彭齐放占6.46%、赵泉鑫占2.58%、杨冠群占2.58%、周丽芳占2.58%、徐文秀占0.65%。本次股权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