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会议内容。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实施油气库二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扩大油气销售业务,同意公司利用油气库迁建的时机,实施油气库扩建工程,将公司的油气储运能力提高到5.3万立方,以适应公司主业发展的需要。油气库迁扩建工程总投资约1.48万元,油气库一期迁建工程资金由铁路部门 “按同规模、拆一还一”的原则解决,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资金由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2、《关于向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解决公司投资项目和重大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
    3、《关于200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截止2005年6月30日,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299.92万元,每股税后利润为0.066元。决定2005年度中期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