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在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05年上半年业绩预警公告中曾对2005年中期报告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警,“预计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按照业绩预警公告公司2005年上半年会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应为微利。
    公司在中期报告编制初步完成后,又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对中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发现了一些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不当之处,主要是由于公司对一线生产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补发以及燃料款结算等因素,导致我公司2005年中期的财务报告从原来的微利变成亏损(1850万元左右)。
    我公司未能及时发现2005年中期业绩亏损,并未及时发布预亏公告,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力度,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