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3年8月21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拨付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贷款贴息资金的函》京财经一指?2003?641号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京财经一(2003)1316号文件规定(具体内容见7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现下达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贴息专项补助资金2031.4万元,其中:
    一、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贴息专项补助资金1774.3万元;
    二、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贷款贴息专项补助资金85.8万元;
    三、北京八方达长途巴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贴息专项补助资金171.3万元。
    请你公司在收到财政拨付的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后,做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八方达长途巴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后将按规定冲减相应的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